加拿大对美国货物的附加税今天生效:在途货物可豁免,前提是你拿得出证据
自今日起,美国原产货物进入加拿大加征 15%、25% 或 50%。9 月 8 日当天仍在途的货物不征,但这项豁免靠的是你手上必须已经有的单证——而且 GST 是压在含附加税的金额上再算的。
CBSA 于 9 月 7 日发布 Customs Notice 26-23,用于执行《美国附加税令(2026)》(United States Surtax Order (2026),枢密院令 P.C. 2026-0785,9 月 4 日作出)。附加税适用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及之后进口至加拿大的货物,税率为完税价格的 15%、25% 或 50%,逐项对标美方对同一商品的税率。这是加方对美国第 338 条关税的反制。
如果你现在正有货在路上,先做这件事
附加税不适用于生效当日已在运往加拿大途中的货物——即已发往加拿大、尚未抵达、且处于承运人控制之下的货物。这是一项实打实能省钱的豁免。但 CBSA 把举证责任写得很明白:进口商必须自己手上就持有货物当时在途的证据,CBSA 官员随时可以要求出示。
CBSA 点名的证据是运输单证(如提单)、入境报告单证、货物控制单证。请注意这些是运输侧的记录,不是报关侧的记录——也就是说,决定你要不要付那 50% 的那份文件,多半在承运人或货代手上,而不在报关行手上。趁事情还新鲜,现在就把它调出来、和报关资料存在一起。CBSA 的问询可能几个月后才来。
到底哪些货被征——以及哪一部分被挪到了另一份法令
要看附表,不要看行业标签。正式法令的构成是:15% 档 21 个税号(附表 1,主要是机械与工具);25% 档 172 个(附表 2——奶酪、地毯、机械、工具、铁道器材与电气产品);50% 档 142 个(附表 3——服装、家具、奶粉等乳制品、木材、纸张、调制食品、化妆品)。
加拿大财政部公布的清单覆盖 276 亿加元的美国货物,比上面这些长:629 个税号,其中占比最大的是钢铁与铝。那些钢铝税号并没有消失,而是由另一份《钢铁衍生产品附加税令》管辖。CBSA 明确:同一货物若同时落入两份法令,只征本法令的附加税,两者不叠加。
决定你是否被征的三条规则
原产地看的是「打标规则」,不是 CUSMA 优惠原产地。只要该货物依《CUSMA 国家货物原产地标记判定条例》可被标记为美国货,就属于美国原产。标记为波多黎各、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美属萨摩亚或美属维尔京群岛原产的货物不在其内。
从第三国发货没有用。法令写明:美国原产货物即使是从美国以外的国家出口到加拿大,同样征收。改路径不改变原产地。
货值低也没有用。附加税适用于低于免税额度(de minimis)的货物,包括原本可依《邮包进口免税令》或《快件进口免税令》获免的货物。第 98、99 章作为整体豁免,但前提是该税号没有被列进法令附表 4——附表 4 点名了 14 个仍然要征的税号。
实际付出的钱比税率看起来更多
GST 的计税基数是含附加税的金额。用 CBSA 自己的例子:完税价格 150 加元、MFN 税率 0%、适用 50% 档。附加税 75 加元;计税价变成 225 加元;5% 的 GST 是 11.25 加元。一件 150 加元的货,合计要付 86.25 加元。而且即使关税本身获得免除,GST 仍按含附加税的金额计算。附加税还要叠加在应缴的反倾销税之上。
有哪些出路,以及怎么申报
加拿大的关税减免(Duties Relief)与出口退税(Duty Drawback)两个项目对附加税同样适用。若货物属 CUSMA(美国/墨西哥)原产,则不受「两税取低」限制,符合 CUSMA 条件时可能获得全额退还。持有进口再出口(Import for Re-Export)许可项下的货物完全不征,但必须满足该项目关于在加拿大进一步加工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口的全部条件。跨境修理或改装后复运的货物、以及此前已进口并完税的美国制造货物,也在征收范围之外。
申报方面,附加税在商业结算申报单(CAD)上申报,可通过 CARM 门户、EDI 或 API 提交,金额填入第 85 栏「Surtax」,并使用对应代码:15% 为 26186A,25% 为 26186B,50% 为 26186C。若在 CARM 中选择自行申报,金额需由进口商自己算出。
加拿大侧的清关,我们和美国一样代表客户统筹安排,由合作的报关行申报——货物如何归类、原产地如何认定,仍由您决定。而在途豁免所依赖的东西正好在我们手上:我们经手货物的提单、货物控制与到港记录,以及各个时间点。如果你有货物在 9 月 8 日当天仍在途中,跟我们说一声,我们在有人来问之前先把这些单证整理好。联系我们。